問題詳情

4.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採光之用,而設定登記之權利,性質上為:
(A)不動產役權
(B)典權
(C)區分地上權
(D)僅為債權,不得登記為物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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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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