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34條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哈~ 也許是自己做對,都沒去關注回復的內容吧,至少我之前也沒去注意"<
【akumo2001】評論
(A)A鄉鎭市民代表會不得超過 5 日 (B)B縣市議會不得超過 8 日(C)V直轄市議會不得超過 10 日 (D)D不得作為質詢之用修改為(A)鄉鎭市民代表會不得超過 5 日 (B)縣市議會不得超過 8 日(C)直轄市議會不得超過 10 日 (D)不得作為質詢之用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鎭市民代表會因審查預算延長之會期,下列規定何者有誤?(A)A鄉鎭市民代表會不得超過 5 日 (B)B縣市議會不得超過 8 日(C)V直轄市議會不得超過 10 日 (D)D不得作為質詢之用 修改成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鎭市民代表會因審查預算延長之會期,下列規定何者有誤?(A)鄉鎭市民代表會不得超過 5 日(B)縣市議會不得超過 8 日(C)直轄市議會不得超過 10 日(D)不得作為質詢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