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給付遲延,其債權人乙一再請求甲提出給付,甲皆置之不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給付若定有期限,自期限屆滿時,債務人甲負遲延責任,乙得即時解除契約
(B)乙解除契約後,雙方當事人僅得依民法第 179 條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所受領之給付
(C)乙解除契約後,乙對於甲仍得請求因遲延而生之損害賠償
(D)乙應負受領遲延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4,B:9,C:110,D:3,E:0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