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政治獻金法第17條之規定,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多少比率,且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A)5%;5萬元
(B)5%;50萬元
(C)10%;5萬元
(D)10%;5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