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後任主辦會計人員接受移交時,應即會同監交人員,於幾日內依據移交表或目錄,逐項點收清楚,出具交代證明書?
(A) 二日
(B) 三日
(C) 四日
(D) 五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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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ura】評論

審計法117條主辦會計人員,應自後任接替之日起五日內交代清楚,非取得交代證明書後,不得擅離任所。但前任因病卸職或在任病故時,得由其最高級佐理人員代辦交代,均仍由該前任負責。後任接受移交時,應即會同監交人員,於二日內依據移交表或目錄,逐項點收清楚,出具交代證明書,交前任收執,並會同前任呈報所在機關長官及各該管上級機關。但移交簿籍之內容,仍由前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