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某縣政府 104 年度未編列賑災預算,預算執行中發生颱風災害,須支出賑災經費。該縣政府應如何處理?
(A)可動支第二預備金,不得動支第一預備金
(B)可動支第一預備金,不得動支第二預備金
(C)得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與第二預備金
(D)不得動支第一預備金與第二預備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3333
統計:A(8),B(2),C(1),D(0),E(0)

用户評論

Homefish Hsu】評論

預算法§64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故第一預備金只有在有編列預算時得動支,本題只可動支第二預備金。預算法§70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