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61. 招標機關應優先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遴聘採購評選委員,未能自該名單中遴聘委員者,得敘明理由後,另行遴聘。(A)O(B)X
問題詳情
61. 招標機關應優先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遴聘採購評選委員,未能自該名單中遴聘委員者,得敘明理由後,另行遴聘。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
書單:
沒有書單,新增
上一篇 :
60. 招標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若有辦理評審需要,評審作業得予以簡化,無須適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之規定。(A)O(B)X
下一篇 :
62. 招標機關未能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覓得適當評選委員人選,而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請其他單位薦派者(即僅選定參與單位,人選由該單位薦派),尚無不可,但仍應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之規定辦
資訊推薦
63.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者,如先行以書面洽各委員審查,委員有修正意見者,機關人員得逕行依該委員意見修正之,免另行召開會議。(A)O
64.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者,如先函請各委員以書面審查並回復審查意見方式辦理者,仍應彙整意見後召開會議決議之;惟如以書面洽各委員審查
65.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有就該評選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者,應即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A)O(B)X
66. 機關成立7人之採購評選委員會,開會時4人出席,因未達採購法第94條最少5人之規定,不得開會。(A)O(B)X
67. 機關成立7人之採購評選委員會,開會時4人出席,其中專家學者2人,尚無違反採購法之規定。(A)O(B)X
68. 機關辦理評選,如成立11人之評選委員會,其專家學者只要有3人即可。(A)O(B)X
69. 機關辦理評選,如成立11人之評選委員會,其專家學者至少4人。(A)O(B)X
70.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採購評選委員會本身名義行之。(A)O(B)X
71.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成立機關名義行之。(A)O(B)X
72.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73.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74. 機關依採購法與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程序,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A)O(B)X
75. 機關依採購法與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程序,係依據優勝廠商序位,依序議價。(A)O(B)X
76.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2人且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A)O(B)X
77.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依委員意願調查結果,以機關名義發出之開會通知單,出席者載有遴聘之專家學者姓名,仍需另出具聘書(函),以完成「聘兼」程序。(A)
78.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如出具之相關文書有明示、默示或經解釋為有聘兼之意思表示,當可認定已完成「聘兼」程序,無需另出具聘書(函)。(A)O(B)X
79. 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應自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所建立之建議名單遴選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未能自該名單覓得適當人選者,得敘明理由,另行遴選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80.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總出席人數不得少於5人,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81.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有就該評選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應請假迴避。(A)O(B)X
82.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但最後一次會議紀錄如不及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得於取得全體出席委員同意後,由召集人簽認即可。(A)O(B)X
83.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A)O(B)X
84.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及參與評選工作之人員對於受評廠商之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選後即可解密。(A)O(B)X
85.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及參與評選工作之人員對於受評廠商之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選後亦同。(A)O(B)X
86.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不包括請假委員之姓名。(A)O(B)X
87.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有:採購案名稱、會議次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席姓名、出席及請假委員姓名、列席人員姓名、記錄人員姓名、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討論事項之案由及決議、臨時動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