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所謂犯罪成立的要件,必需其行為出於故意或是過失,而故意的定義是指
(A)明明知道行為會有什麼結果,仍然去做。
(B)應該注意,也能夠注意,但卻沒有注意。
(C)可以預先知道犯罪之事實,但是確信它不會發生。
(D)不想讓犯罪事實發生,但卻不幸發生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7222
統計:A(122),B(10),C(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alic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B 無認識過失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