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評論
(A) 溢價發行所得之溢額。溢價發行股票的溢價部分屬於資本公積,可用於撥充資本,並且可以對股東發行股票。(B) 公司不動產重新估價後之增值屬於公允價值變動利益,不屬於資本公積,不能用於撥充資本,也不能對股東發行股票。(C) 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所承受之資產價額減除自該公司所承擔之債務額及向該公司股東給付額之餘額屬於合併溢額,不屬於資本公積,不能用於撥充資本,也不能對股東發行股票。(D) 公司之借貸所得款項屬於利益變動,不屬於資本公積,不能用於撥充資本,也不能對股東發行股票。因此,只有(A)溢價發行所得之溢額可以用於撥充資本,並對股東發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