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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於招標前,若有人不循法定程序,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例如對廠商資格、技術規範之訂定有所請求),屬政府採購法第16條規定「請託或關說」之範圍。(A)O(B)X
問題詳情
4. 於招標前,若有人不循法定程序,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例如對廠商資格、技術規範之訂定有所請求),屬政府採購法第16條規定「請託或關說」之範圍。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
計算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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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於招標前,若有人不循法定程序,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例如對廠商資格、技術規範之訂定有所請求),因尚未招標,故不屬政府採購法第16條規定「請託或關說」之範圍。(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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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標廠商計畫書所列協同主持人為招標機關首長之配偶,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該首長無須迴避。(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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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標廠商計畫書所列協同主持人為招標機關首長之配偶,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該首長應行迴避。(A)O(B)X
7.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於給予申辯機會後,始得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8.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無需給予申辯機會,即得先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9.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稱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之人員;不包括處理爭議處理之人員。(A)O(B)X
10.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稱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A)O(B)X
11. 某機關採購主管於91年2月底離職後,擔任B公司之負責人,B公司於93年3月參加該機關辦理之採購,並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A)O(B)X
12. C君原係機關採購單位主管,離職後任職某基金會,該基金會將C君列為工作團隊成員,於離職後3年內參與其原任職機關之投標,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A)O(B)X
13.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5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可能涉及罰金及徒刑之處分。(A)O(B)X
14.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3年內如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可能有罰金及徒刑之處分。(A)O(B)X
15.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如為公營事業,所稱「機關首長」,為董事長,不包括總經理。(A)O(B)X
16.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如為公營事業,所稱「機關首長」,包括董事長及總經理。(A)O(B)X
17. 某機關首長非依法規明文規定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者,如已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規定,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該事業或團體即可排除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得參與該機關採購。(
18. 某機關首長非依法規明文規定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者,縱已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規定,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該事業或團體仍應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不得參與該機關採購。(
19. 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第9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但受監督之機關,不在此限。(A)O(B)X
20.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A)O(B)X
21. 廠商因公務目的於正當場所開會並附餐飲,邀請機關派員參加時,採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有關之招待,反有礙業務執行者,仍得予接受。(A)O(B)X
22. 建築師接受機關委託執行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業務時,因非機關之採購人員,故不適用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規定。(A)O(B)X
23. 建築師接受機關委託執行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業務時,準用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規定。(A)O(B)X
24. 機關辦理採購,如自行發現招標文件之規定或作業程序違反政府採購法令規定,但因無廠商異議,故不必改正後再辦。(A)O(B)X
25. 機關辦理採購,於自行發現招標文件之規定或作業程序違反政府採購法令規定者,除有為因應緊急情況或公共利益之必要者外,應予改正後再辦。(A)O(B)X
26. 採購人員如有違反法令規定情形,依個案情形,將可能負擔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惟尚不致構成民事責任。(A)O(B)X
27. 採購人員如有違反法令規定情形,依個案情形,將可能負擔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A)O(B)X
28. 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行為,其長官知情而不依法處置者,應一併受懲處。(A)O(B)X
29. 採購人員有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情事者,機關得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置。其觸犯刑事法令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A)O(B)X
30. 機關未依規定處置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之採購人員或處置不當者,其上級機關得通知主管機關另為適當之處置。(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