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范琝瀚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保正是保甲制度下的一個職稱;日治時代的保正相當於現在的里長,保正的工作性質和內容約略為調解地方糾紛、管理里內戶口、稅金、各種救濟、鄰里雜務及政令傳達.......等;當時保正是日本政府市役所委派,並非民選,受派出所(警察)指揮,然而也有提拔當地有志之士(地方派系)擔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