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二)若乙之前述抵銷主張在程序上係屬合法(純屬假設),惟依法院審理結果,認定甲對乙僅存在 100 萬元之 A 物買賣價金請求權,而乙對甲之前述借款債權不存在,故判決被告乙應給付原告甲 100 萬元,並駁回甲之其餘請求,嗣因兩造均未上訴而確定,則本件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客觀範圍為何?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