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6.依據題文,下列何者最足以作為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的理由?
(A)未經由地方議會針對該條例審議通過
(B)未舉辦地方公民投票由民眾投票決議
(C)與行政院相關部會的政策立場相違背
(D)與立法院通過之食安法內容相互牴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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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駱雲飛】評論

題文已提到”行政院於同年底,函告該市政府上述自治條例相關內容無效”,所以明顯與(A)、(B)關聯度不高;(C)題目問的是何者最足以作為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的理由,所以(D)牴觸依照新條文(立法院通過的食安法)所訂定的公告,明顯較(C)選項中的政策”立場”之理由,更為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