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應試行編製之報告?
(A)國富統計
(B)年度施政方針
(C)稅式支出報告
(D)綠色國民所得帳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9437
統計:A(8),B(287),C(68),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Elisa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預算法第 28 條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應於籌劃擬編概算前,依左列所定範圍,將可供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

【用戶】Mach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預算法第二十九條:「行政院應試行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之報告」之規定,其中「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移轉性支付」等報告已自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開始陸續編製,另財政部亦已試行編製完成「所得稅稅式支出報告(九十三年度)」

【用戶】杜圓圓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30 條 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下年度之施政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