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0.本行依據票據關係對本票發票人取得確定支付命令之執行名義(確定日為105.6.1),依104年7月3日修正生效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規定,支付命命僅具執行力,不具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其付款請求權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
(A)1年
(B)3年
(C)5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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