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考生】評論
訴願係在行政部門內的救濟機會,行政訴訟則是進入司法部門(法院)的司法救濟途徑。舊訴願法採訴願、再訴願兩階段制;舊行政訴訟法則只有一級一審(行政法院)。新訴願法採訴願單階段制,廢除再訴願制度;新行政訴訟法則改採二級二審制(改設高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對於人民不服行政決定仍提供三次救濟機會,其後兩次的救濟途徑,改為由法院為之,對於人民的權益的保障有實質的提升。 訴願係就人民不服行政決定,提供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省察的機會,故訴願得就「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提起,訴願機關則得審查行政行為之合法性及合理性。相對之下,行政訴訟則是法院對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之司法審查,故撤銷訴訟僅能對「違法」之...
【陳甜心】評論
逕行提起給付訴訟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不服行政契約=一般給付訴訟=無庸先經訴願程序即可提起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訴願(合法性)與合理性(合目的性))是直接向原處分機關上級非司法行政訴訟(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