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2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應先將堪用財物之資訊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電腦資料庫,公開於資訊網路,方得讓與。第 100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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