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an Pan】評論
340,000/2-200=169,800
【kathylin24】評論
自104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辦理結(決)算申報時,應按上述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之半數,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
【全國榜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