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
(A)列舉性之規定
(B)概括性之規定
(C)準則性之規定
(D)綜合性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3711
統計:A(78),B(78),C(363),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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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3 第三項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