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多少?
(A)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一百
(C)百分之一百五十
(D)百分之二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EZ man】評論

保險法第 143-4 條110.05.26 新法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保險業依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劃分為下列資本等級:一、資本適足。二、資本不足。三、資本顯著不足。四、資本嚴重不足。前項第四款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低於第一項所定一定比率之百分之二十五或保險業淨值低於零。第一項所定一定比率、淨值比率之計算、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範圍、計算方法、管理、第二項資本等級之劃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104.02.04 舊法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以下簡稱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百;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參照國際標準調整比率。前項資本適足率劃分為下列等級:一、資本適足。二、資本不足。三、資本顯著不足。四、資本嚴重不足。前項第一款所稱資本適足,指資本適足率達第一項所定之最低比率;前項第四款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資本適足率低於百分之五十或保險業淨值低於零。第一項所定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範圍、計算方法、管理、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本適足率等級之劃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