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建築法第 56 條規定,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由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勘驗之。試概要說明建築工程必須勘驗部分及勘驗項目,並探討如主管建築機關勘驗發現建築物在施工中,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有危害公共安全之情事時,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8131
統計:A(199),B(2594),C(28),D(1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人身自由、檢肅流氓條例逕行強制到案,秘密證人與感訓處分等規定違憲。、檢肅流氓條例強制到案、秘密證人等規定違憲?

用户評論

Wen-hsuan Fu】評論

憲法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A0000001&k1=%E9%9D%9E%E4%BE%9D%E6%B3%95%E5%AE%9A%E7%A8%8B%E5%BA%8F%E4%B9%8B%E9%80%AE%E6%8D%95%E3%80%81%E6%8B%98%E7%A6%81%E3%80%81%E5%AF%A9%E5%95%8F%E3%80%81%E8%99%95%E7%BD%B0%EF%BC%8C%E5%BE%97%E6%8B%92%E7%B5%95%E4%B9%8B%E3%80%82&k2=&k3=&k4=&kwid=4222&cd=20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