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報載:「一度被稱為『棄嬰之父』的王○明醫師,近日遭最高法院判刑六年定讞,法官認為他打著專門收容棄嬰再轉介他人收養的名號,假行善之名販嬰牟利⋯⋯。」針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法官應是認為該醫師違反下列哪項倫理?
(A) 科技倫理
(B) 資訊倫理
(C) 工作倫理
(D) 環境倫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3. 工作倫理意指個人在從事工作時應具備的基本態度,身為醫生,不應藉收容棄嬰的名義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