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有關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主張信賴保護之要件不包含「信賴表現」
(B)行政機關給予人民信賴保護之方法包含「信賴利益之損失補償」
(C)人民主張信賴保護之要件包含「信賴值得保護」
(D)在個案中運用信賴保護原則時須衡量公益與人民之信賴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6006
統計:A(1156),B(44),C(4),D(25),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F%A1%E8%B3%B4%E4%BF%9D%E8%AD%B7%E5%8E%9F%E5%89%87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29

【用戶】陳思思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仍有其一定要件--1.須有信賴基礎:行政機關必須有一個表示國家意思於外的法外觀存在,或者是一個表示國家意思於外的事實行為,作為信賴的基礎。換言之,如果人民所信賴的不是一個國家將意思表示於外的行為,而是一個尚未著手實行的計畫,就不算是這裡所謂的信賴基礎。易言之,行政行為可以作為信賴基礎,例如授益行政處分或行政指導。2.須有信賴表現;主張信賴應受保護的人民,須有因信賴該行政行為,而有某些具體行為;一般來說多數是一些財產處分行為,也包括其他處理行為。3.須信賴基礎最後被去除(有些老師的檢驗要件中無此項)4.須信賴值得保護:主張信賴保護之當事人本身必須誠實正當,無可歸責。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即針對受益行政處分定有數款情形,認定為信賴不值得保護。 

【用戶】陳思思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http://www.public.com.tw/epaper/20151223/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