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7-48)          人之思想不縛於宗教,不牽於俗尚,而一以良心為準,此真自由也。若偶有惡劣之思想,為良心所不許,而我故縱容之,使積漸擴張,而勢力遂駕於良心之上,則放縱之思想而已。飢而食,渴而飲,倦而眠,衛生之自由也。然使飲食不節,興寐無常,養成不良之習慣,則因放縱而轉有害於衛生矣。喜而歌,悲而哭,感情之自由也;然而「里有殯,不巷歌」, 「寡婦不夜哭」,不敢放縱也。言論可以自由也,而或乃訐發陰私,指揮盜淫;居處可以自由也,而或於其間為危險之製造,作長夜之喧囂;職業可以自由也,而或乃造作偽品,販賣毒物;集會可以自由也,而或以流布迷信,恣行奸邪;諸如此類,皆逞一方面之自由,而不以他人之自由為界,皆為放縱之咎也。                                                                                ——蔡元培《自由與放縱》
【題組】47. 下列何者是本文的論述手法?
(A)以正面刻畫種種放縱的行為
(B)舉自身經驗歌頌自由的可貴
(C)以言外寄寓的方式強調主題
(D)從正反兩面對比來說明題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1429
統計:A(0),B(1),C(7),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btwer78945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我們人的思想不被宗教信仰束縛,不被世俗風尚牽制,完全以良心為準,這才是真自由。即使偶爾思想醜惡卑劣,良心不允許,但我卻故意縱容,使它逐漸累積擴大,而逾越良心,那便是放縱的思想。餓了吃,渴了喝,累了睡,是維護身體健康的自由。若飲食不節制,生活起居不正常,養成惡習,就會放縱而有害於身體健康。高興就唱歌,悲傷便哭泣,這是發洩感情的自由;但是,「遇到鄰里家喪事,不在巷裡唱歌」、「寡婦不在夜裡啼哭」,不敢使感情放縱啊!發表言論可以自由,但如果用來揭發別人不可告人的私事,或者用來指使別人奸盜邪惡,很不應該;選擇居所可以自由,但是如果在住宅區製造危險物品,或者通宵達旦大聲吵鬧,就很不應該;職業可以自由,但是如果製造偽品及販賣毒物,就不可以;集會可以自由,但是如果傳布盲目信仰,任意胡亂作為,就不可以。上面所說的事情,都是為了滿足一方的自由,卻不以別人的自由為界,都是放縱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