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男與乙女於民國 89 年結婚,婚後生有一子,因該子年幼時即送至美國讀書,乙為照顧該子亦同赴美國居住,未料甲於民國 96 年間結識丙女,並於 97 年以乙惡意遺棄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並取得勝訴確定判決。而後,丙女因信賴該判決而與甲結婚,乙女後來回國時始發現該情事。試問甲、丙之婚姻有效與否?又丙對甲得主張何等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0532
統計:A(118),B(83),C(229),D(389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社會保險制度

用户評論

【用戶】柒子森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釋字472....已依法參加公、勞、農保之人員 亦須強制 其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係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難謂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用戶】airforce1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怎麼會有這錯誤觀念?。又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復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五項所明【釋字自己說的】1+1=3   1+1=5(因為他錯很明顯 差最多?  所以1+1=3就對!?

【用戶】Evan Hu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472 號

【用戶】ja80049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勞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