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你好Ü థ౪థ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應依其屬工程或財物之採購,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 屬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2. 屬負責細部設計或施工之廠商。3. 屬負責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之廠商。4. 屬負責細部設計或供應及安裝之廠商。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統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