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此種就業服務稱為:
(A)庇護性服務
(B)支持性服務
(C)輔導性服務
(D)保護性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3958
統計:A(49),B(139),C(4),D(0),E(0)
用户評論
【Juju】評論
【身權法第34條】庇護性就業服務: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的身障者,→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服務 Ex:做麵包。支持性就業服務:有就業意願且有就業能力,但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的身障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