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恩】評論
4指爲一掌,4掌爲一腳,6掌爲一腕尺,4腕尺爲一人的身高。4腕尺又爲一跨步,24掌爲人體總長。兩臂側伸的長度,與身高等同。從發際到下巴的距離,爲身高的十分之一。自下巴至腦頂,爲身高的八分之一。胸上到發際,爲身高的七分之一。乳頭到腦頂,爲身高的四分之一。肩寬的最大跨度,是身高的四分之一。臂肘到指根是身高的五分之一,到腋窩夾角是身高的八分之一。手的全長爲身高的十分之一。下巴到鼻尖、發際到眉線的距離均與耳長相同,都是臉長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