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下列何者不是憲法所稱的「法律」?
(A)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B)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C)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D)法官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1777
統計:A(32),B(27),C(1500),D(17),E(0)

用户評論

Lin Sophia】評論

法 律 條例 通則

Damaris】評論

制定法律的機關,稱立法機關。各國立法機關的名稱與組織體制不一,有採兩院制,如英國的貴族院與眾議院或美國的參議院與眾議院;也有採一院制,如西班牙、挪威、芬蘭等。我國憲法第62條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此外第170條亦明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由此可知我國立法機關係採一院制,唯有經過立法院通過者才足以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