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在小吃店買餐點,要價一百元,甲付給店員乙五百元,乙找給零錢四百元。甲見乙忙碌不堪,心神不專,告訴乙應該找回九百元,因為甲給的是一千元。乙心疑,甲正色曰:「可以調閱監視錄影器」。乙分身乏術,依意找給九百元。乙營業結束後,察看監視錄影器,始知受騙。數日後,甲再度光顧同一小吃店,店員乙認出甲的形貌,不動聲色。甲買早點,要價一百元,甲付給五百元,乙故意找給九百元,甲以為乙忙中有錯,欣然把九百元取走。乙則呼喚同事將甲攔下。問:甲的前後兩次行為成立何罪?(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5
統計:A(3),B(37),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