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于懷】評論
分析(實證)學派:法律是實定法,以分析現實的法律現象為目的,重視法律的然面,而非探討法律應具備的內容。分析法學派認為法律是人為的,並且法律應具安定性,故惡法亦可成為法律。
【仁慈的父】評論
最先提出「惡法亦法」這種論點的,是英國法學家、實證法學派的創始人約翰奧斯丁(John Ausitn,1790—1859).他認為法(實體法)是主權者以制裁作為後盾或威脅的強制命令,法與道德無關,或至少兩者不存在必然的聯繫,法律即使是不道德的或不正義的,但只要是合法制定的,即具法律效力.
【陳蓉儀】評論
分析法學派(註釋法學、現代之純粹法學,遭批判為概念法學):重視「成文法」法源,故應純粹以實定法為其研究對象,此即後來所發展之現代純粹學派或純粹法學理論(實證法學派、維也納法學派)
【Shelly】評論
有B這個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