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係經由何法律授權訂之?
(A)信託業法第十八條
(B)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五十條等
(C)信託法第十八條之三
(D)銀行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2,B:65,C:4,D:3,E:0

難度:非常簡單

用户評論

nomi】評論

(B)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五十條等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50 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條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之。前項條件、資格、申請程序、人員管理、契約簽訂、帳務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