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事故車輛之車上痕跡、行車資料紀錄設備或其他機件等證據資料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多久期限?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17,B:2,C:53,D:1,E:0

難度: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