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人民查證身分之法定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合理懷疑其對已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B)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C)滯留於應有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居留許可者
(D)有事實足認為防止他人生命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6628
統計:A(433),B(98),C(86),D(74),E(0)

用户評論

061】評論

(A)合理懷疑其對已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有事實足認(警職法第六條第二項)

骨頭】評論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