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14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下列何人不必申報財產?
(A)總統
(B)參謀總長
(C)縣市長
(D)私立學校校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3495
統計:A(8),B(23),C(5),D(27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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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阿哀喔哀】評論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規定下列公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五、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及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主管;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六、各級公立學校之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七、軍事單位上校編階以上之各級主官、副主官及主管。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九、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十、法官、檢察官、行政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