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rax Youn】評論
根據我國行政院衛生署訂立的標準,優耳(聽力較好的一耳)聽力損失超過55分貝的人,算是有聽覺機能障礙,可以申請領取身心障礙手冊,衛生署也規定,優耳聽力損失在55分貝至69分貝者,為輕度聽障,優耳聽力損失在70分貝至89分貝者,為中度聽障,優耳聽力損失在90分貝以上者,為重度聽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