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 Boo】評論
給2F乙與旁系姻親5親等內(丙),於(甲乙)婚姻關係消滅後,可以結婚。因為法條只說"直系姻親"於消滅後仍不能結婚。
【施西】評論
請問通姦所生與原婚姻所生怎麼互相稱呼?原婚姻所生子女該稱呼乙女嬏婆還是媽媽?
【楊曉祥】評論
還是叫媽媽....以親等近之稱呼為優先!!
【Ming Yang】評論
【Cloudy Cheng】評論
大概知道了...是直系姻親消滅仍存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