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辦理下列何種授信業務,如已取得擔保授信之足額擔保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A)週轉金放款
(B)自用住宅放款
(C)設備資金放款
(D)計畫型放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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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自用住宅放款法規名稱:    銀行法第 12-1 條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如保證人有數人者,應先就各該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