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有關行政區劃事項,何者不符地方制度法規定?
(A)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
(B)村(里)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定之
(C)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須依行政區劃法辦理
(D)區以內之編組為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1),C(1),D(0),E(0)

用户評論

mossciub516】評論

(C)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須依行政區劃法辦理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 第7條(行政區域之調整依法行之)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區〔以下簡稱鄉(鎮、市、區)〕之新設、廢止或調整,依法律規定行之。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依本法之規定。   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