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X 毫西弗;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Y 毫西弗;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Z 毫西弗;X 與 Y 及 Z 分別為
問題詳情
27.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X 毫西弗;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Y 毫西弗;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Z 毫西弗;X 與 Y 及 Z 分別為? (A) 6,50,150 (B) 10,30,150 (C) 6,30,100 (D) 10,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