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貫華】評論
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兩者區分實益:(一)救濟途徑方面:公權力行政適用行政爭訟;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事訴訟。(二)國家賠償方面:公權力行政適用國家賠償法;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法的損害賠償。(三)適用程序方面:公權力行政必須遵守行政程序法;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法的程序。(四)強制執行方面:公權力行政必須遵守行政執行法中強制執行之規定;而私經濟行政則適用民事上強制執行法。
【我可以做到】評論
D是*私人地位*嗎?謝謝
【姚元龍-感謝阿,已考上】評論
“公權力”行政不得涉及營利行為,但國家機關得從事“私法行為”(亦即國庫行政)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行政行為的法律形式〉1、公法形式——公權力行政 (1)意義:國家或國家之下公法人,根據公法法規,以統治權主體地位所從事之行政活動。 (2)種類:①高權行政:ex.行政處分 ②單純高權行政:ex.行政契約、行政指導2、私法形式——私經濟行政(國庫行政) (1)意義:國家立於私人的地位,運用私法規定的行為。 (2)種類:①行政輔助:以私法方方式間接達成行政目的,ex.政府採購。 ②行政營利: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如私人企業般參與營利活動,目的在於增進國庫收入。 可分為:❶公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