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S(★´3`)ノ阿】評論
觀光地區:指風景特定區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指定供觀光旅客遊覽之風景、名勝、古蹟、博物館、展覽場所及其他可供觀光之地區。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d.aspx?no=130&d=407
【柯文容】評論
分為 A.國家級、B.直轄市級、縣(市)級二種等級
【柯震冬】評論
廢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