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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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分別交付 2 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爲防
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由承攬人合組共同企業體負原事業單位之責
任。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