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考生】評論
名 稱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第 885 條 I. 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II.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或債務人代自己占有質物。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B0000001&k1=%E5%8D%A0%E6%9C%89%E8%80%8C%E7%94%9F%E6%95%88&k2=&k3=&k4=&kwid=3148&cd=2011/10/2...
【飛天粉紅豬】評論
質權=典當
【蘇鈺婷】評論
那B呢
【幫按讚】評論
(A)民法第884條 動產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