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中華職棒聯盟規章第二十四章寫到:為解決聯盟與球團之間,球團與球團之間,球員與球員之間等三種範圍內可能發生任何争執,或互相發生不能解决之問題,而必須提請超然之機構加以

,以作為遵循之依據·····擔任

委員之條件必須立場超然,客觀、公正、及學有專長、社會知名。 請問 

的內容最可能是下列何者?
(A)和解
(B)調解
(C)仲裁
(D)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