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表1的數據是98年立法院通過修訂民法第1118條之一時參考的重要原因。請問:民法第1118條之一的條文內容最有可能是下列哪一個選項?
(A)子女應孝敬父母
(B)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由父母共同行使負擔
(C)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若協議不成,由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決定
(D)子女如有被父母家暴的情形,可請求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