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 將航空公司登記國領域內之客、貨、郵件,運送到他國卸下之權利,亦稱卸載權,此為第幾航權?
(A)第二航權
(B)第三航權
(C)第四航權
(D)第五航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3636
統計:A(59),B(217),C(43),D(28),E(0)

用户評論

tina15426】評論

1飛2停

Ssu Chi Kao】評論

第二航權:技術經停權(中途因技術需要,在協議國降落但不落客貨)第三航權:目的地卸載權(在協議國卸載客貨)第四航權:目的地裝載權(在協議國裝載客貨)第五航權:中間點權(途經兩國,並可在兩國載卸客貨)

Tung】評論

飛停卸裝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