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C)有效削除藩鎮割據的禍源宋太祖為矯正唐末五代以來武人專擅、地方割據等流弊,主導強幹弱枝的推行。 分削相權:行政由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管理;軍事歸樞密使。宰相與樞密使合稱「二府」;財政歸三司使,下轄戶部司(賦稅)、鹽鐵司(國營事業)、度支司(預算),但經費的使用仍由皇帝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