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何者符合「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之定義?①派遣勞工 ②技術生 ③建教合作班之學生 ④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員工 (A)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ZHONG】評論
職安細則 第2條本法第二條第一款所稱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