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請問下列敘述中,受到言論自由及法律保護的項目有幾項?(甲)辦雜誌批評時政(乙)舉辦講座發表演說(丙)上談話性節目發表感想(丁)設立地下電臺表達政見。
(A)4項
(B)3項
(C)2項
(D)1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1905
統計:A(4),B(16),C(1),D(0),E(0)

用户評論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地下電台,是指未經合法申請,未獲得主管機關許可執照而播音的廣播電台。地下電台對於一般合法電台的影響甚大,一些合法電臺常會因為受到地下電臺的電波干擾而導致收聽者無法正常收聽在大多數國家,地下電台會被主管機關加以取締,開設地下電台的個人甚至有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j82718】評論

(B)3項